【侨报讯】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周五(7月17日)裁定,新泽西州(New Jersey)禁止持有AR-15等半自动步枪以及容量超过10发子弹的大容量弹匣(large-capacity magazines)的攻击性武器法(assault-weapons law)违反美国宪法。

据路透社报道,设于费城(Philadelphia)的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3rd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作出的这项裁决,标志着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首次认定州一级攻击性武器禁令违反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该修正案保障公民为自卫而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

目前,这一问题已提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审理。最高法院上月同意受理针对伊利诺伊州(Illinois)库克县(Cook County)和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类似攻击性武器禁令的案件,此前下级法院均维持了这些禁令的合法性。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目前由6名保守派大法官和3名自由派大法官组成。

此次裁决源于多个拥枪权组织提起的诉讼。这些组织认为,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2022年作出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扩大枪支权利范围的第二修正案裁决后,新泽西州的相关法律已无法继续维持。

该案即“纽约州步枪与手枪协会诉布鲁恩案”(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 v. Bruen)。最高法院当时裁定,现代枪支管制措施必须“符合美国历史上的枪支监管传统”。

一名下级法院法官曾于2024年作出部分支持双方主张的裁决,认定新泽西州禁止AR-15步枪的规定违宪,但维持了禁止持有容量超过10发子弹的大容量弹匣的规定。

第三巡回上诉法院此次以10比5作出裁决,进一步扩大了违宪认定范围,宣布不仅针对AR-15步枪,而是针对所有类型半自动步枪(semi-automatic rifles)的禁令均违反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同时禁止持有大容量弹匣的规定同样违宪。

(编译:C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