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5-08-25 23:32
【侨报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复制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8月25日继续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结案陈词。
香港中通社报道,黎智英案结案陈词进入第6日。辩方称,黎智英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未直接向外国请求“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活动,而涉案文章及言论均只是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保障新闻媒体免受政府干预,得以独立自主地进行采访、调查、报道及评论,向大众呈现事实及提供资讯。
法官李运腾指,无论是个人或传媒,都要面对相同法例。发放资讯是媒体的重要作用,但目前控方质疑的是黎智英要求外国“制裁”内地及中国香港,这似乎不在言论自由的保障范围。
辩方称,认同言论自由是有限制的,但黎智英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已经没有要求“制裁”,没有在刊物直接要求制裁,法庭审视黎智英的言论不应断章取义。
法官杜丽冰强调,法庭并非只考虑内容有否直接提及“制裁”,而是要审视整个背景,而非他纯粹讲了“制裁”两个字,文章只是其中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