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7月16日,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裁定驳回司法部关于“政府有权随时重新审查任何绿卡持有者身份”的主张,并明确认定该立场违反宪法正当程序原则,构成行政越权。

案件当事人为新泽西州巴勒斯坦裔伊玛目穆罕默德·卡塔纳尼。他因被指曾与哈马斯有关联,陷入长达近二十年的移民身份争议。

移民法官分别于2008年和2020年两次裁定支持其申请,认定没有证据表明其参与恐怖组织,批准其绿卡申请。
但在2020年第二次裁决发布近一年后,隶属于司法部的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援引“自我认证”程序,撤销此前裁决,收回其绿卡。

卡塔纳尼提出上诉后,司法部不但为BIA的撤销决定辩护,更进一步主张:所有绿卡身份,只要未被BIA“自我认证”,就不是最终裁决,因此政府有权“在任何时候”重新审查乃至撤销绿卡。在法庭辩论中,司法部还暗示此权力甚至可延伸至已入籍的美国公民。

司法部还引用了一项机构内部规定,试图绕过国会规定的30天上诉时限,声称BIA拥有“无限时间”来发动撤销程序。
法官阿丽安娜·弗里曼在判决意见中指出:“该主张的影响非比寻常。这等于允许BIA在无视国会赋予的程序保障前提下,将最终

裁决的绿卡身份变成可随时撤销的临时状态。”她批评政府的逻辑“根本违背了三权分立的基本理念”。

法院裁定:由于司法部未在法定30天内提出上诉,2020年4月移民法官授予卡塔纳尼绿卡的命令已经成为法律上的最终决定,不得再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