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6-09-29 14:35
【侨报讯】一名患有严重残疾的1岁儿童在荷兰接受医生实施的安乐死。荷兰政府审查委员会证实了这一情况。这是荷兰当局报告的首例依据新规定实施的相关案例。新规允许该国对1岁至12岁的重病儿童实施结束生命的措施。
据CBS News报道,根据负责审查此类案件的荷兰“晚期人工流产及新生儿和12岁以下儿童结束生命审查委员会”(Review Committee on Late-term Abortions and Termination of Life of Neonates and Children aged under 12)公布的评估报告,这名儿童的性别和身份均未公开。儿童患有广泛且不可逆的脑损伤、严重脑瘫、癫痫以及视力障碍。
审查委员会表示,这名儿童出生时极度早产,孕周仅为26周零3天,当时其家人身处国外。儿童随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包括多次感染并发展为败血症。之后进行的核磁共振成像检查显示,儿童存在广泛的脑损伤。
儿童后来患上痉挛型脑瘫,并被认为存在脑性视觉障碍。8个月大时,儿童又被诊断患有婴儿痉挛症,这是一种严重的癫痫类型。
在儿童即将满2岁时,医生估计其发育年龄约相当于6周大的婴儿。
审查委员会表示:“从运动能力、行为和人格等体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来看,儿童均受到严重影响,而且不会出现改善。”
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并非所有负责评估儿童病情的医生都同意最终采用安乐死。
负责治疗这名儿童的主治医生曾向“来自其所在地区以外的医生”寻求独立意见。根据审查委员会的报告,这些医生认为,“儿童并非持续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且“仍存在合理的替代方案,例如姑息治疗以及其他药物,这些措施可能有助于更好地控制癫痫发作”。
随后,医生尝试了进一步治疗,但审查委员会表示,由于治疗带来了额外的副作用,最终停止了治疗。之后,另一名独立医生得出结论,认为儿童的痛苦明确且难以忍受,并符合荷兰相关规定中实施结束生命措施的要求。
审查委员会最终认定,实施安乐死的医生“履行了应有的注意义务”。
荷兰于2024年出台相关规定,适用于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没有改善希望,且医生认定没有其他合理方式能够终止其痛苦的儿童。
实施安乐死的医生此后公开谈论了这一案件。他在荷兰广播公司(NOS)的时事节目《新闻时刻》(Nieuwsuur)中表示,这一前所未有的操作让他感到自己处于脆弱境地。
他说:“作为一名医生,你处于极其脆弱的位置,因为此前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近一年来,我仍然感觉自己头顶一直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这名医生表示,他希望这一决定能够帮助其他面临类似情况的家庭与医生讨论这一选择。
他说:“我认为,还有一些家长此前从未敢与医生讨论结束孩子生命这一选择。希望这一决定能够给这些家长提供支持,让他们能够与负责治疗的医生讨论这一选项。”
他将允许在此类情况下结束儿童生命描述为“某种意义上让儿童获得解放”。
荷兰于2002年成为全球首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相关法律同时规定,12岁及以上儿童在严格条件下也可以提出安乐死请求。在荷兰,违法实施安乐死的医生最高可被判处12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审查委员会表示:“对于12岁以下儿童结束生命的案件,指导原则是,医生必须根据当时普遍认可的医学观点得出结论,即结束生命是终止儿童难以忍受且没有改善希望的痛苦的唯一合理方式。”
(编译:C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