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6-08-05 15:05
【侨报讯】纽约州《医疗辅助死亡法》(Medical Aid in Dying)于周三正式生效。根据新法律,符合条件的绝症成年患者可申请由医生开具致命药物处方,以自主结束生命。
据CBS新闻报道,这项法律也被部分人士称为“医生协助自杀”(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由纽约州州长霍楚(Kathy Hochul)于今年2月签署成为法律。
根据规定,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且经两名独立医生确认预期寿命不超过六个月的成年患者,才有资格申请医疗辅助死亡。
立法者表示,新法设置了多项严格保障措施。申请人必须接受心理健康评估,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并在申请获批后至少等待五天,医生才能开具相关药物处方。
此外,患者必须亲自服用药物,以确保结束生命的决定完全出于本人自愿。
法案主要发起人、纽约州众议员保林(Amy Paulin)表示,法律正式生效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
她在声明中说,“从今天开始,面对难以想象痛苦的纽约绝症患者,将知道自己拥有了另一种充满人道关怀的选择。这项法律关乎尊严、个人自主权、怜悯,以及尊重每个人在生命终点所作出的重要决定。”
保林透露,她的姐姐因卵巢癌去世,曾遭受极度剧烈的病痛折磨,“痛苦到不断请求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表示,许多符合资格的患者最终可能不会真正服用药物,但仅仅拥有这一选择,本身就能为患者带来安慰。
该法案最初于2025年6月获得纽约州议会通过,在霍楚签署前又增加了多项修订内容,包括设立五天等待期、要求患者申请时录制音频或视频作为证明、接受心理健康评估,以及禁止任何可能从患者遗产中获益的人担任申请见证人。
目前,除纽约州外,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以及新泽西州等多个州也已实施类似的医疗辅助死亡法律。
(编译:Z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