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6-04-09 17:23
【侨报讯】美国两个最大法律市场所在州的立法者正推动新法案,在律师事务所与外部资本之间建立更严格的伦理“防火墙”,以限制投资者对律师业务的影响。
据路透社报道,伊利诺伊州众议院周四通过一项法案,规定任何参与律师事务所法律业务、但并非完全由律师拥有的实体,不得向律所收取费用、控制人员招聘或干预律师的专业判断。该法案以70票对36票通过,同时还限制律师与州外“替代商业结构”(Alternative Business Structures,ABS)机构之间的费用分成。法案提出者、民主党议员龚—格肖维茨(Jennifer Gong-Gershowitz)表示,这项立法的核心是保护法律职业的独立性。
几天前,加州议会也通过一项类似法案,禁止企业投资者干预律师在诉讼中的专业判断。两项法案目前都将提交各州参议院进一步审议。
在美国,投资者和其他非律师通常被禁止直接持有律师事务所股份。加州和伊利诺伊州的立法行动,部分是回应亚利桑那州允许非律师持股的“替代商业结构”模式,同时也针对近年来律师事务所与管理服务组织(Management Services Organizations,MSO)合作日益增多的趋势。
在MSO模式下,律师事务所会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非法律后台业务剥离到独立实体中,该实体可以接受非律师或私募股权等机构投资。MSO通过向律所提供服务获得报酬,但不直接分享律所利润。虽然这种模式在医疗和会计行业已存在多年,但在法律行业正迅速受到关注。本周,亚利桑那州人身伤害律师拉菲(Brandon Rafi)宣布,将其律所的非法律业务剥离为一家MSO,并与一名未披露身份的投资者达成1.25亿美元交易。
加州通过的AB2305法案由“加州消费者律师协会”(Consumer Attorneys of California)推动,旨在规范各种形式的律所投资。法案规定,任何参与该州诉讼业务的企业投资者不得影响律师决定代理哪些客户、采取何种诉讼策略或是否提起及和解案件。根据州议会分析,该法案获得多个律师协会支持,在议会表决中几乎没有反对意见。
伊利诺伊州的HB5487法案则获得伊利诺伊州审判律师协会和伊利诺伊州辩护律师协会支持。支持者表示,这是确保律师独立性并保护客户利益的重要一步。
不过,一些律师批评法案措辞过于宽泛。律师里奇(Trisha Rich)和蒙哥马利(Sari Montgomery)表示,该法案可能在无意中禁止诉讼融资以及律师事务所将行政工作外包。她们还认为该立法可能违宪,因为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才拥有监管律师执业的最终权力。
此外,伊利诺伊州风险投资协会也反对该法案,认为不应限制投资模式。支持者则反驳称,批评者对法案解读过度。
(编译: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