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6-03-23 22:56
【侨报讯】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与劳工处3月23日向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提交建议,拟将建筑地盘指定为《吸烟(公众卫生)条例 》的法定禁烟区,违例者会被定额罚款3000港元。
香港中通社报道,当局亦建议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下的《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管理地盘的承建商须采取所有合理步骤,确保无人于地盘内吸用或携带燃着的吸烟产品,违例承建商一经定罪,最高可按现行规例罚款40万港元。
建议文件指出,在个别情节严重的情况,例如有人在高度易燃物品附近吸烟而构成严重火警风险,劳工处会考虑使用《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起诉涉及的东主或雇员。按现有条例罚则,一般责任条款下一经法院定罪,东主可处罚款300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雇员可处罚款1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据《吸烟(公众卫生)条例》,地盘的室内区域现已禁止吸烟,但地盘室外区域未在此列。劳工处建议将正在施工的新建筑物或基础设施,以及进行装修及维修工程的建筑物等,纳入为指定禁止吸烟区。若建议实施,相关禁烟条款将适用于建筑地盘所有区域。劳工处将专责所有涉及在建筑地盘的吸烟罪行执法工作。
劳工处正全速推行修订有关法例工作,预计今年中将修例建议提交立法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