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崔国萁3月3日纽约报道】由代表布碌仑宾臣墟区、巴斯海滩(Bath Beach)和戴克高地的47选区州众议员寇顿(William Colton)提出的,要求大都会运输署(MTA)在计划变更任何服务时,必须通知当地民选官员和社区委员会的法案,已于近日在州众议会获得一致通过。

此前,早在1967年就有相关立法规定,但MTA只需通知市长和当时的预算委员会(Board of Estimate)。此次,由寇顿提出的A02010号法案将扩大通知范围,强制要求受影响地区的区长、州众议员、州参议员和市议员,以及受影响的社区委员会地区经理等,也必须在拟议服务变更实施前至少30天收到通知。

  寇顿要求MTA服务变更通知法案近日获通过。(本报档案照)

寇顿表示,对许多人来说,公共交通是至关重要的生命线,它连接着他们的工作、学校、医疗预约和探望家人,也让他们能够便捷地享受这座城市提供的丰富多彩的教育和娱乐选择。而“服务调整,通常意味着服务的减少,会对受影响的社区造成重大影响,居民及其代表理应提前了解拟议的调整内容,以便他们能够维护自身权益,并制定替代方案。”

据悉,目前由州参议员康瑞(Leroy Comrie)提出的州参议会配套法案S02217A,亦已提交州参议会交通委员会审议。在交通委员会获通过后,将提交州参议会全体大会投票,若也顺利获得通过,则将由州长霍楚正式签署成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