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提出收购大埔火灾宏福苑7幢楼宇的业权,涉及68亿港元,其中40亿港元由公帑补贴。特区政府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近日接受报章访问时指,政府动用的40亿港元属一次性开支,已纳入财政预算案一并处理。

黄伟纶表示,政府一年财政总开支约8000亿港元,今次动用40亿港元,按政府现时财政能力金额完全能够负担,基本上不会影响盈余或赤字。他预计,预算案会在4月底通过,期望5月至6月,政府与宏福苑业主签订临时买卖合约,第3季内向业主提供资金。

黄伟纶2月23日在电台节目指出,未来数天“一户一社工”将接触宏福苑居民,经他们同意后,“解说专队”就会直接联系业主,向他们解释各个长远居住方案细节。选择“楼换楼”方案的居民,如果他们通过“特设销售计划”选购新单位,要2年半后才入伙,现有每年15万港元租金津贴会继续发放,直至他们新居入伙为止。住在过渡房屋的居民,这段过渡期内可继续居住。

未来在政府设立的限期过后,若仍有业主不愿出售单位,政府就要另立法例处理。他强调,政府非常尊重私有产权,现有的收回土地条例及强拍条例都不适用在处理宏福苑情况。

至于宏福苑业主会否将“楼换楼券”转卖,房屋局长何永贤指,“楼换楼券”是归业主本人拥有,政府与业主签订的临时合约,会明确规定“楼换楼券”只供业主本人在特设计划中拣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