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5-07-02 23:33
【侨报讯】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终审法院2023年颁令政府须订立同性伴侣的法律认可替代框架,两年暂缓期将于今年10月届满。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7月2日向立法会提交讨论文件,建议立法增设“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机制”,让符合6项条件的同性伴侣在港登记,使其伴侣关系在法律上获得承认。
文件显示,登记条件包括双方已年满18岁、双方或一方为香港居民、双方已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根据当地法律注册有效的同性婚姻、同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同性民事结合等条件。
终审法院判决指出,获法律承认的同性伴侣关系需“满足同性伴侣的基本社会需求”。政府文件指出,已登记同性伴侣可享有涉及其同性伴侣医疗事宜相关的权利,包括医院探视、参与医疗决定以及器官移植;以及处理同性伴侣身后事宜,包括到公众殓房辨认遗体、申请死亡相关证明书、领回遗体,以及处理下葬等身后事。
文件指出,特区政府坚决维护香港法例明确列明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社会对法律上承认同性伴侣关系仍存在不同看法,因此必须谨慎考量,并酌情作出平衡,以免造成社会分化,影响社会和谐;登记规定一方面切合实际情况和社会期望,同时亦保障登记人的权益及避免滥用情况。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建议稍后提交《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予立法会审议,以设立替代框架下的登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