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5-06-22 12:48
【侨报讯】据得州州长网站消息,得州州长、共和党人格雷格·阿博特(Greg Abbott)已签署立法,要求无人驾驶车辆在运营前必须获得州许可证。此举正值特斯拉计划于周日在奥斯汀启动机器人出租车试点。
据路透社报道,该法律将于9月1日生效,但州长在周五签署意味着两党州官员均希望无人驾驶汽车行业谨慎前行。本周早些时候,一些民主党州议员已要求特斯拉推迟该机器人出租车试点计划,以等待相关法规生效。
特斯拉未回应置评请求,州长办公室也拒绝置评。
该法律改变了得州以往对自动驾驶汽车“不加监管”的立场。2017年,得州法律明确禁止各城市单独对无人驾驶汽车进行监管。
最近几天,特斯拉已向一小部分特斯拉网络意见领袖发出邀请,参加此次小规模、严格监控的机器人出租车试点。公司称,此次试点将在奥斯汀限定区域内,使用10至20辆Model Y运营。
新法规定,自动驾驶汽车运营商必须先向得州机动车管理局申请许可,方可在没有人类司机的情况下上路运营。此外,州政府有权撤销许可证,若认为无人驾驶汽车“危害公众安全”,并要求企业提供如何在紧急情况下让警方及急救人员处理车辆的信息。
这项法律对“自动驾驶汽车”申请州许可的要求并不苛刻,但企业需证明其车辆可安全、合法地运营。法律将自动驾驶汽车定义为达到公认标准的“4级”自动驾驶能力,意味着可在特定条件下完全自驾,比如在限定区域内。
5级自动驾驶是最高等级,意味着车辆可在任何地点、任何条件下完全自主驾驶。
与某些州相比,得州的合规要求仍然宽松,尤其是加利福尼亚州,该州要求企业在州监管下提交详尽的车辆测试数据。
(编译: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