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5-06-02 13:51
【侨报讯】美国最高法院周一拒绝审理关于各州对攻击性步枪和大容量弹匣限制合法性的质疑,暂时回避了可能进一步扩大枪支权利的案件。
据路透社报道,在此案中,下级法院此前裁定马里兰州禁止持有如AR-15这类高威力半自动步枪的法律,以及罗得岛州禁止拥有容量超过10发子弹的弹匣的法律,并未违反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最高法院驳回了这两项上诉请求。
保守派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和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对最高法院的决定表示反对。
另一位保守派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则在与马里兰案件相关的声明中表达了对挑战者观点的认同,即AR-15等武器被“守法公民广泛使用,因此受第二修正案保护”。卡瓦诺指出,最高法院“或许很快就会处理AR-15的问题”。
在美国因频发大规模枪击事件而深陷枪支暴力问题争议之际,由6位保守派与3位自由派大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通常对第二修正案持扩张性解读立场。
此次被驳回的两项案件中,上诉方认为,各州和法院无视既有判例,这些判例明确指出第二修正案保护那些“普遍使用的”武器。
马里兰州在2013年实施了禁止军用风格“攻击性武器”的法律,其中包括AR-15和AK-47,背景是2012年康涅狄格州纽敦(Newtown)桑迪胡克小学(Sandy Hook Elementary School)发生枪击案,一名枪手使用类似武器杀害了20名儿童和6名成人。该法律规定,违规者最高可判3年监禁。
一位试图购买被禁枪支的马里兰州居民以及包括“火器政策联盟”(Firearms Policy Coalition)在内的三家枪权组织提起了诉讼。
总部位于弗吉尼亚州里士满的第四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理由是攻击性武器是“为持续战斗设计的军用武器,不适合用于自卫”,因此,这类“过度危险”的武器不受第二修正案保护。
第四巡回法院表示,它拒绝“将宪法作为工具,将已成为大规模杀戮与恐怖袭击主要工具的军用武器,置于国家民主程序之外。”
原告在向最高法院的陈述中表示,“攻击性武器”一词是政治术语,目的是利用公众对机关枪与半自动武器之间的混淆。他们主张,这些被禁枪支“与任何其他半自动火器完全一样——是极为常见并完全受第二修正案保护的武器”。
大法官托马斯在周一的反对意见中写道,最高法院不应等待,“如果下级法院在涉及任何其他宪法权利时如此颠覆我们的判例,我怀疑我们是否会袖手旁观。”
支持控枪的团体对最高法院允许马里兰和罗得岛法律继续生效的决定表示欢迎。
吉福兹法律中心(Giffords Law Center)法律总监大卫·普奇诺(David Pucino)表示:“法院多次确认,限制获取高危险性武器的法律是合法的。这些已被证实有效的措施能保护家庭并减少枪支暴力。”
罗得岛州的法律于2022年出台,作为对大规模枪击案的回应,禁止大多数“高容量供弹装置”,如可容纳超过10发子弹的弹匣或弹鼓。
该州称此为“对特别危险武器附件的温和限制”,并指出,在大规模枪击事件中,“任何开火间歇——比如更换弹匣的时间——都能为逃生或采取防御行动争取宝贵几秒钟”。
四名枪支拥有者和一名注册枪支经销商对该法律提起诉讼。位于波士顿的第一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求。
(编译: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