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5日上午,中国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中新社

【侨报讯】反跨境腐败法草案8月25日提请中国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专家指出,反跨境腐败法审议通过后,将成为中国首部专门针对跨境腐败治理的综合性法律,有助于填补反跨境腐败专门立法空白、完善反腐败涉外法律体系、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跨境腐败治理;也能进一步强化对潜逃境外腐败分子的法律震慑,打碎其“贪饱就跑,跑了就了”、“避罪海外、逍遥法外”的幻想,体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综合中新社、香港文汇报报道,中国反跨境腐败法草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制定该法对于完善中国反腐败涉外法律体系,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跨境腐败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草案共六章四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中国反跨境腐败工作的原则、范围和主张;明确反跨境腐败工作机制和职责;强化案件办理和国际合作;明确企业廉洁合规义务;明确法律责任。

制定反跨境腐败法,宣示中国反跨境腐败的基本立场、理念、原则,明确反腐败领域对外反制、阻断等相应措施,有利于维护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凝聚国际反腐败共识,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海外资产规模快速扩大,营造廉洁营商环境对中国持续扩大贸易规模、支持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明确跨境经营企业的廉洁合规义务,持续健全廉洁合规体系,强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有利于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合规、廉洁经营,把“廉洁”打造为核心竞争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公平公正的国际营商环境。

制定反跨境腐败法,还有利于丰富反跨境腐败法律措施手段,解决跨境腐败发现难、取证难、追赃难、定罪难等突出问题,为查办跨境腐败案件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据悉,起草反跨境腐败法突出中国特色,把跨境腐败治理、追逃追赃、参与反腐败国际规则制定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法律,制定一部既体现中国特色,又能获得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反跨境腐败专门法律;同时起草该法坚持问题导向,对反跨境腐败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增强立法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唐任伍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手段隐形变异升级,境内腐败与境外勾连交织,资金跨境转移、跨国利益输送等问题日益凸显,且腐败分子“避罪海外、逍遥法外”等现象不仅造成了国家巨额财产的损失,还直接影响反腐败斗争的整体成效。

唐任伍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高度重视打击跨境腐败,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但在反跨境腐败的法规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体现在追逃追赃主要依靠专项行动与分散法条,缺少一部专门、系统的基础性法律,面对跨境取证、资产没收、跨国司法协作,时常面临法律工具不足、制度衔接不畅的现实困境。反跨境腐败法有助于从根本上扭转当前跨境腐败治理相关规范零散化,补齐涉外办案法律工具短板,破解过去跨境腐败发现难、取证难、追赃难、定罪难等突出问题。

此外,唐任伍也指出,反跨境腐败法的制定也能进一步强化对潜逃境外腐败分子的法律震慑,打碎其“贪饱就跑,跑了就了”、“避罪海外、逍遥法外”的幻想,体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另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消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全国法院受理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5000余件,追缴犯罪所得及罚金270亿余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