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香港中通社报道,台当局行政机构近日宣布,不予副署台立法机构三读通过的“台湾儿少成长及未来账户条例”“有线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再度引发权责争议。对此,台立法机构负责人韩国瑜表态,强调行政权力再大,也不能大过法,行政单位必须依法履职、接受监督。

台当局领导人赖清德上台后,台行政机构多次对立法机构依法三读通过的法案拒不副署、拒不执行,本次再度拒绝副署“儿少账户”、“广电修法”条例,成为朝野攻防焦点。

韩国瑜表示,此前他已对立法机构提出严格履职要求,而监督标准始终唯一、没有例外,对行政机构同样有明确期许。行政机构不能凭藉执政权力,选择性遵守法律,规避民意监督。依法行政、接受监督是行政单位的义务,不存在取舍空间与谈判余地。

针对台当局行政机构屡次不副署三读法案的做法,韩国瑜提出质疑,认为行政机构无权随意否决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他重申,所有公权力运作均须以法律为最高准则。未来立法机构将严守权责底线,该尽的职责绝不缺位、该落实的监督寸步不让、该承担的责任绝不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