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日在阿曼北部小镇海塞卜拍摄的霍尔木兹海峡南侧情状。新华社

【侨报讯】近日,中国广州海事法院成功审理并调解一起发生在霍尔木兹海峡的外籍船舶碰撞纠纷案。该案为两艘外轮在霍尔木兹海峡附近海域碰撞后,外籍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中国法律,由广州海事法院解决双方实体争议。日前,涉案双方(均为中国境外主体)已达成和解协议,圆满化解该起标的额约1.8亿元人民币的外轮碰撞事故责任纠纷。有评论认为,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对于打破国际复杂航运纠纷尤其是高标的额船舶碰撞纠纷对欧美法院和法律的路径依赖提供了范本意义。

综合新华社、香港文汇报、香港中通社报道,据广州海事法院消息,2025年6月17日,安提瓜和巴布达籍“阿达琳”轮与利比里亚籍“前线老鹰”轮在霍尔木兹海峡阿联酋附近海域发生碰撞,其中“阿达琳”轮因失火受损。后续,“前线老鹰”轮在深圳维修时,“阿达琳”轮的船东环球航运控股有限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该轮。为解除船舶扣押,“前线老鹰”轮船东前线老鹰有限公司提供2.03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解除扣押现金担保,并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广州海事法院裁定准许前线老鹰有限公司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确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数额为1.68亿元。

围绕本次碰撞事故引发的损失争议,广州海事法院受理该起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本反诉案(同一事故之下双方互相追责、双向索赔,法院将双方诉求合并审理)。环球航运控股有限公司向前线老鹰有限公司索赔船舶价值、船期损失等多项损失计1.68亿元,前线老鹰有限公司向环球航运控股有限公司索赔修理费、船期损失等多项损失计1000余万元。

审理过程中,广州海事法院先后召开4次庭前会议,有序完成举证质证、技术调查筹备等各项前置工作。今年7月14日,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后,广州海事法院积极推动调解,双方当事人于7月27日达成和解协议。7月31日,广州海事法院组织两外轮碰撞事故责任纠纷及所涉租约纠纷案的债权人分配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其中,“阿达琳”轮船方代表专程从中国境外到广州海事法院递交感谢信并赠送锦旗。

“这个案件全方位展现了中国海事司法公正高效、专业、快捷解决国际海事纠纷的优势。”案件审判长、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吴贵宁表示,针对双方及分别委托的航海专家对碰撞责任的意见存在较大分歧,案件审理中创新引入海事技术调查官,依托前期封存的核心证据还原碰撞事故经过,清晰界定会遇态势及过错责任,以中立和专业视角最大限度辅助查明案件相关争议事实,为法院公正裁决提供有力支撑。

相关评论认为,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充分展示了中国海事审判的公正专业和高效便捷,彰显了中国作为世界大国的司法担当,对于打破国际复杂航运纠纷尤其是高标的额船舶碰撞纠纷对欧美法院和法律的路径依赖也提供了范本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