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香港中通社报道,澳门特区政府7月27日宣布,第9/2026号法律将《劳动关系法》规定的产假日数由70日调升至90日,凡于7月28日起分娩的女性雇员,可依法享有90日产假。

按照新法规定,90日产假中60日必须于分娩后立即享受,其余30日可由女性雇员决定全部或部分在分娩前或紧随分娩后享受,以增加女性雇员享受产假的灵活性与实用性。

另外,新法亦同步调升因非自愿流产而缺勤的上限至90日,并完善活产婴儿死亡后的缺勤规定,进一步提升对女性雇员的保障。因应产假日数的调升,特区政府将推出补贴措施,为合资格并已支付本地女性雇员产假报酬的中小企提供补贴,以持续减轻中小企业支付产假报酬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