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6-07-23 22:34
【侨报讯】据香港中通社报道,中国国民党在“中兴山庄土地案”中胜诉。台湾“最高行政法院”23日认定,“党产会”未说明国民党是如何不当取得该地,判决撤销追征新台币32亿余元的处分,国民党确定免缴此笔款项。
据了解,该起“不当党产案”源于“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 认定,国民党过去以非政党本质收入购买台北市文山区的革命实践研究院(中兴山庄),因土地已转售给开发商“元利建设”无法返还,向国民党追征土地时价约32.03亿元。
但法院一审指出,“中兴山庄案”土地在“党产条例”公布时,已经移转为元利所有,不属于“党产条例”公布时仍存在的“现有财产”,难以推定为不当党产。
其次,依“党产条例”,追征需建立在“无偿”或“以交易时显不相当之对价”取得之前提下。“党产会”的处分未具体说明国民党取得土地的方式,且未扣除当初购入的实质对价,因此判决撤销处分。
“党产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最高行政法院”23日审结,认为一审判决认事用法并无违误,裁定驳回“党产会”上诉、撤销处分,国民党胜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