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6-07-19 23:18
【侨报讯】7月19日美联社报道,特朗普政府首次向一个成立30年却从未实际运作的特别法庭提出申请,要求驱逐一名被指为“外国恐怖分子”的非美国公民。
该法庭允许政府在涉及恐怖主义和国家安全的案件中,以保密方式提交驱逐申请,但法官已要求司法部进一步说明证据与相关法律条款之间的联系。
这个名为“外国恐怖分子驱逐法庭”的司法机构由国会依据1996年《反恐怖主义及有效死刑法》设立,成员包括5名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挑选的联邦法官。但是,法庭成立以来从未收到任何案件申请,也从未举行正式听证。
司法部上周三以密封形式提交首份申请,寻求驱逐一名身份未公开的人士。
法庭首席法官、明尼苏达州联邦法官琼·埃里克森表示,法庭次日举行听证,并对政府所指控行为与适用法律条文之间的关联提出质疑。
埃里克森在书面命令中说,司法部在听证中的回答显示,政府需要进行“更深入和周密的考虑”。她要求司法部在周三前补充材料,说明被申请人的具体行为为何符合“外国恐怖分子”的法定定义。
依照法律,总检察长或副总检察长可批准向该法庭提交秘密申请。若法庭受理,随后必须举行公开听证,由政府负责证明当事人曾参与、支持、鼓吹恐怖活动,或属于鼓励恐怖主义的政治或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