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6-06-23 23:29
【侨报讯】6月23日美联社报道,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边境官员在绿卡持有者海外短暂旅行返美时,不必先以“清楚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其犯下特定罪行,就可进行审查。这一裁决支持特朗普政府立场,也扩大了联邦政府在口岸审查绿卡持有者的权限。
案件名为“布兰奇诉刘案”。法院认为,《移民与国籍法》并未要求边境官员在作出当场判断时承担更高举证责任;若绿卡持有者涉嫌已犯下法律列明的相关罪行,政府可先将其视为尚未正式获准入境。
通常情况下,合法永久居民短期离境后返美,不被视为重新申请入境。但法律设有例外,例如已犯下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
最高法院称,这一判断分为两步:边境阶段只涉及是否可把其视为申请入境者;日后移民程序中,政府仍需依据定罪或承认犯罪等事实,证明其属于不可入境人员。
本案当事人刘穆才为中国公民,2007年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居民。2012年在新泽西州被控商标假冒罪,案件审理期间曾短暂前往中国,返美时在纽约肯尼迪机场被边境官员准予“假释”入境,即允许进入美国境内,但法律上未被正式接纳。刘穆才后来认罪,国土安全部随后启动递解程序,并取得递解令。
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此前推翻递解令,认为边境官员若没有“清楚且令人信服”的证据,就不应把刘穆才当作申请入境者。
最高法院当日撤销这一判决,并把案件发回重审。法院没有裁定刘穆才的商标假冒罪是否一定属于“道德败坏罪”。
支持裁决者则认为,该案有助于移除滥用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并维护边境执法人员的现场判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