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香港中通社报道,台湾当局防务部门近日预告,将修正妨害兵役治罪条例部分条文,逃避兵役等罪增列最低法定刑为1年有期徒刑,以避免过去逃兵案多判决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以易科罚金执行居多,恐衍生“得以金钱代替兵役义务”错误认知。

台防务部门日前发布公告,预告修正“妨害兵役治罪条例”部分条文,将现行针对逃避征兵处理或逃避预备军官、士官、常备兵或补充兵现役之征集等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防务部门说明,近年逃避兵役案件经法院判决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以易科罚金执行结案居多,恐衍生“得以金钱代替兵役义务”的错误社会认知,致难以吓阻有心人士犯罪意图,影响兵役制度的公平性。

依据现行台湾“刑法”规定,易科罚金的条件必须是“受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如果单一罪名被判刑1年,则超过了法定的6个月上限,依法无法易科罚金,必须入监服刑。

据报道,台湾军队“逃兵”问题层出不穷,自2019年至2024年军事机关移送侦办军人逃兵案共48件。此外,自2024年台军恢复一年期义务役以来,士兵入伍后藉休假离营未归或翻墙逃逸事件亦时有发生。

有分析指出,这一现象背后深层次原因则是台湾社会日益弥漫的“厌战”情绪。长期以来,“为谁而战”“因何而战”的问题一直困扰台军。一个没有方向、意志涣散的军队,自然对台湾年轻一代没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