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香港中通社报道,台湾毒驾频传,台湾当局交通部门6月1日称,规划修法,将毒驾加重为吊销驾照且3年内不得再考,吸食第一、二级毒品者,即便未驾车也将吊销驾照等。

据报道,2025年,全台毒驾移送侦办案件高达8659件,与2021年相比,暴增约200倍。2026年1月至4月,全台毒驾查获件数已达4725件,平均每天查获近40件毒驾案件。毒驾已变成严重影响公共交通安全的问题。

交通部门称,规划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重点包括将吸食毒品后驾车者由现行扣押驾驶执照1至2年,加重为吊销驾驶执照且3年内不得再考;对施用第一级、第二级毒品者,即使未有驾车行为,亦将吊销驾照并限制重新考领,施用第三、四级毒品则扣押驾驶执照。

据公开资料,台湾当局规定的第一、二级毒品包括:海洛因、吗啡、鸦片、可卡因、大麻、摇头丸、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等。

交通部门指出,同时提高毒驾初累犯罚锾额度,增订年满18岁同车乘客明知驾驶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处罚规定,藉由共同责任机制提升社会防制效果。另外将建立毒驾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驾驶资格管理制度,未来受扣押、吊销驾照处分者,须完成毒品戒瘾治疗或毒品危害讲习,并于一定期间内未再施用毒品,才能重新考领或换发驾驶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