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5月7日综合路透社、美联社报道,纽约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以2比1裁定,特朗普政府在最高法院败诉后改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征收的10%全球临时关税“无效”且“未经法律授权”。不过,法院只暂时阻止政府向两个小企业和华盛顿州继续征收这项关税,未下令对所有进口商全面停止执行。

这次裁决不是重复最高法院之前的判决,而是针对特朗普政府“换法律依据”后的新一轮关税。

最高法院2月裁定,特朗普不能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对几乎所有国家征收更大范围关税;随后,特朗普政府迅速改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宣布对所有贸易伙伴征收150天、税率10%的临时全球关税,并称美国存在严重国际收支问题。

国际贸易法院认为,特朗普政府把普通贸易逆差解释成第122条所要求的“严重国际收支赤字”,理由不成立。

第122条允许总统在特定国际收支压力下,对进口商品加征最高15%、最长150天的关税,但法院认为,美国政府引用的贸易逆差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国际收支危机。特朗普政府此前称,美国年度货物贸易逆差达1.2万亿美元,经常账户赤字约占GDP的4%。

这场诉讼由玩具公司Basic Fun!、香料进口商Burlap & Barrel以及华盛顿州等提出。法院只保护这三名原告,原因是其他州未能证明自己作为进口方实际支付或可能支付这项关税。

华盛顿州则提交证据称,其下属华盛顿大学作为公共研究机构支付了相关关税。法院同时拒绝发布全国性禁令,称单个原告的成本不能成为全面禁止关税的理由。

因此,这项10%关税目前对大多数进口商仍可能继续征收,至少在政府上诉期间不会自动全部停止。特朗普政府预计将上诉,案件可能先进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之后仍可能再次回到最高法院。贸易律师戴夫·汤森表示,这一裁决可能促使更多公司要求法院扩大救济范围,并寻求退还已缴关税。

此前最高法院裁决已使进口商可申请退还依据紧急权力法征收的关税,相关金额最高可能达1660亿美元。此次国际贸易法院的新裁决,则围绕特朗普政府后来改用第122条征收的10%临时关税展开。

法律人士表示,若政府上诉,相关退款问题仍需等待上级法院进一步裁定。特朗普政府同时正在推动其他调查,可能改用第301条不公平贸易或第232条国家安全等法律工具,设法建立新的永久性关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