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4月28日华盛顿邮报消息,特朗普政府同时推进两项收紧庇护渠道的新措施:国务院要求全球领事官员在非移民签证面谈中询问申请人是否害怕返回本国,若申请人承认存在恐惧,签证将被拒;国土安全部则宣布落实“年度庇护费”,未按通知缴费的待审庇护申请将被驳回,相关工作许可也可能被拒绝或撤销。

国务卿办公室发出的电文要求,即日起,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确认,返回国籍国或常居国时不会面临伤害或不当对待。领事官员需询问两项问题:申请人是否曾在国籍国或上一个常居国遭受伤害或不当对待;是否因害怕遭受伤害或不当对待而不敢返回。电文规定,申请人必须对两项问题口头回答“否”,领事官员才可继续办理签证签发手续。

如果申请人对返回国籍国或永久居留地心存恐惧,将使其所声称的赴美旅行目的和非移民意图受到质疑。报道指出,国务院并未明确说明,若申请人面谈时回答“否”、入境后又申请庇护,将面临何种具体后果,但此类情况可能引发签证欺诈指控,并带来递解风险。

支持收紧政策者认为,大量外国人入境后申请庇护,显示部分申请人在签证阶段隐瞒真实意图;难民权益人士则批评,新规等于在申请人抵达美国前,就把潜在庇护者挡在签证程序之外。

同日,国土安全部宣布一项“临时最终规则”,落实《大而美法案》中有关移民申请费用的规定。USCI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表示,将对仍在审理中的庇护申请人征收年度庇护费。若申请人在收到缴费通知后30天内未足额缴纳,将驳回其庇护申请;若其当时没有其他合法身份,还将启动递解程序。

USCIS还表示,因未缴费被驳回的庇护案件,相关工作许可申请将不予批准,已基于该案获批的工作许可也将被撤销。

还规定,因填写或提交不合规而被驳回的庇护申请,费用不予退还;临时保护身份人员的工作许可有效期最多一年,或以其身份剩余有效期为准;I-102表格最低申请费定为24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