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4月22日,美国最高法院当日就一宗涉及绿卡持有者返美权利的案件听取口头辩论,核心争议在于,当边境官员怀疑当事人涉及犯罪时,是否可以拒绝其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仅允许其以“假释入境”形式进入美国。

该案源于华裔永久居民刘慕才的经历。刘慕才2007年取得绿卡,后因涉嫌销售约30万美元仿冒服装被起诉。在尚未定罪期间,他短暂赴中国后返美,被边境官员以“假释入境”方式放行。

在其后被定罪后,国土安全部据此认定其属于“不得入境”人员并启动递解程序,移民法官及上诉机构维持驱逐决定。但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随后推翻该决定,认定边境官员当初不应剥夺其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的权利。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合法永久居民在短暂离境后通常不被视为重新申请入境,但法律同时列出包括涉及“道德败坏罪行”等在内的例外情形,允许移民官员在特定情况下限制其入境身份。

特朗普政府方面主张,以绿卡身份入境与以假释身份入境在法律上并无实质差异。

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提出假设称,若政府大规模拒绝绿卡持有人正常入境,法院应如何应对;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则质疑是否需要基于极端情境作出判断。

最高法院预计将在今年7月前就此案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