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综合中国证券报、中国经营报报道,3月16日起,上海市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据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上海总部官网16日消息,中国央行上海市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对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出上述调整。

该通知还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的下限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在具体实施中,各家银行需充分考虑在途交易等因素,切实便民利民。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将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商业用房是指专门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包括商铺、写字楼、商场、酒店等多种类型。舆论普遍认为,这一政策调整指向是支持推动中国商业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助力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之一。

此前,包括深圳在内的多个城市已经对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出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