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香港正修例容许狗进入获政府批准的餐厅,根据环境及生态局与食环署3月11日提交立法会文件显示,首阶段只开放给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餐厅申请;预料新例在今年5月8日生效。

香港中通社报道,文件指出,措施首阶段拟设约500至1000个名额,约占全港食肆3%至5%。政府会因实际运作情况、业界和社会反应等,在推展下一阶段前按需要优化执行细节。基于安全考虑,不接受火锅店和烤肉店申请,同时首阶段只开放给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餐厅申请。

有意见认为,可优先考虑设有露天茶座或位于宠物友善配套较成熟的商场或园区的餐厅,经考量后,政府建议不设任何优先安排,以保持申请机制公平和简单。

另外,政府计划在修订规例中订明,进入餐厅的狗不能是“格斗狗”或“已知危险狗”。狗在处所时须时刻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狗带,被成人稳妥地牵引或绑在固定附着物上;狗在处所的任何时间,都不得处于食物室。

食环署会提供电子化申请,若收到超额申请,将进行抽签。成功中签的食肆持牌人须于指定期限内缴付140港元费用修改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