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据香港新闻网报道,12月15日,香港特区司法机构依法裁定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为帮助驻港外媒更全面掌握、了解案件,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新闻发言人向驻港外媒介绍关于此案的事实与真相。

黎智英是因为“新闻自由”而定罪?

事实上,黎智英并没有因为他旗下媒体报道新闻或者表达观点而被起诉。检方指控的关键是他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黎惯用所谓“新闻工作者”美化包装自己,其实质上是一系列反中乱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是外部反华势力的马前卒。他滥用舆论工具煽动仇恨、激化对抗,鼓动支持暴乱活动,是2019年香港“黑暴”的幕后推手。他公然乞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甚至叫嚣“为美国而战”。在世界任何国家的法律体系中,黎的所作所为都属于严重犯罪行为。

黎智英案司法不公?

事实上,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黎智英案审理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公平正义,黎的各项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

香港司法机构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庭审期间,每天都有大量公众、媒体和外国驻港领事官员旁听,凡是客观公允之人都会认可香港法院的公正和专业。香港国安法关于陪审团、指定法官、保释等规定合理、合法、正当,充分彰显了香港国安法的权威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黎智英在囚期间遭到不人道待遇?

事实上,黎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身体健康良好。香港特区政府依法为黎智英提供安全、人道、合适和健康的羁管环境。香港医疗水平享誉全球,惩教所医疗设施完备,并设有定期体检等安排,黎在服刑期间如有任何身体不适,均会得到及时、全面、合适的诊疗。黎的代理律师当庭证实黎未受到不公正待遇。在判决现场,黎行走正常,无需他人搀扶,其整体状态良好。

所谓黎被单独囚禁的问题,是根据黎智英本人意愿,由惩教署依法安排。所谓黎智英被“未审先判”“超期羁押”亦是无稽之谈。黎此前因犯有未经批准集结罪、欺诈罪等,分别被判刑17个月和5年9个月,目前本就处在服刑期内。还有媒体炒作黎智英被禁止在狱中领圣餐,事实上他本人知悉可以安排领取,但并未提出要求。

发言人强调,一些西方政客叫嚣要求释放黎智英,甚至威胁对履职尽责的特区法官和检控官实施所谓“制裁”,试图通过政治施压左右司法判决,公然践踏法治精神,充分暴露其虚伪的“双重标准”,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媒体是增进了解、沟通民心的桥梁。希望各位驻港外媒朋友能够秉持客观、公正、专业的职业操守,不被偏见蒙蔽双眼,不被谎言误导方向。请深入了解黎智英案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经纬,向世界报道一个真实、法治、稳定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