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中新社报道,香港3人涉与2020年多宗爆炸案相关,被裁定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爆炸”罪罪成。案件10月27日在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宣判,3人被判处监禁16年8个月至18年不等。

本案被告共8人,分别为何卓为、李嘉滨、吴子乐、张家俊、杨怡斯、张琸淇、何培欣、周皓文。他们涉嫌与2020年香港明爱医院、罗湖港铁站爆炸案有关,以及计划在将军澳引爆一个“墓碑”形炸弹。

其中3名被告,分别为第一被告何卓为、第二被告李嘉滨、第四被告张家俊,被裁定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爆炸”罪罪成。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仲衡表示,被告有关犯罪行为一次比一次严重,形同“食髓知味、变本加厉”。陈仲衡指出,何卓为在案中具领导角色,李嘉滨、张家俊属核心成员。因此,判处何卓为监禁18年,判处李嘉滨、张家俊监禁16年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