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美国司法部正大力推进一项行动,优先撤销部分美国公民的国籍。

据NPR报道,根据6月11日发布的一份备忘录,司法部高层指示其下属律师,重点处理那些在归化后犯有特定罪行的公民的“去国籍”案件,并赋予地方检察官更大裁量权。此举主要针对非美国出生的美国公民。根据2023年的数据,约有2500万归化移民成为美国公民。已有至少一人近期被撤销国籍。6月13日,一位法官下令撤销艾略特·杜克(Elliott Duke)的公民身份。杜克是一位美国退伍军人,原籍英国,曾因传播儿童性虐待材料被定罪,并承认其犯罪行为发生在其成为美国公民之前。

“去国籍”(Denaturalization)在上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的麦卡锡时期(McCarthy era)曾被广泛使用。奥巴马政府时期通过“雅努斯行动”(Operation Janus)开始重新利用新工具筛查潜在的归化欺诈。特朗普政府在第一任期内进一步扩大了这一做法。司法部助理部长布雷特·A·舒梅特(Brett A. Shumate)在备忘录中写道,追究去国籍将成为民事司五大执法重点之一。“民事司将在法律许可和证据支持的所有案件中,优先并最大限度地推进去国籍程序。”此项政策是特朗普政府在第二任期中重塑移民系统的又一步骤,目标是重新界定谁有资格成为美国人。他还试图终结出生公民权,缩减难民接收规模。

法律专家对此表达严重关切,尤其是去国籍改为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而非刑事程序。这意味着被指控者无权获得政府指派律师,政府举证标准更低,流程更快。凯斯西储大学(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法学教授卡桑德拉·罗伯逊(Cassandra Robertson)指出:“通过民事诉讼撤销国籍违反正当程序,也侵犯了《第十四修正案》(14th Amendment)赋予的权利。”保守派智库传统基金会(Heritage Foundation)的汉斯·冯·斯帕科夫斯基(Hans von Spakovsky)支持此做法,并表示:“移民享有成为美国公民的特权,若滥用这一特权,就应当被撤销国籍。”

该备忘录扩大了可能导致失去国籍的犯罪范围,包括国家安全违法行为、针对政府的欺诈行为(如新冠期间的PPP贷款欺诈)等。倡导组织“移民法律资源中心”(Immigrant Legal Resource Center)政策总监萨米拉·哈菲兹(Sameera Hafiz)表示:“这无疑是在试图制造‘二等公民’,一个阶层是安全的,另一个阶层(归化公民)则仍面临失去国籍的风险。”另一项争议在于该备忘录授权司法部在“其认为重要”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发起去国籍诉讼。西北大学普利茨克法学院(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itzker School of Law)教授史蒂夫·卢贝特(Steve Lubet)担忧,这种模糊语言将赋予政府“极大自由裁量权”。

杜克案成为新政实施下的首批例子之一。杜克2012年在德国(Germany)服役期间开始接收和传播非法材料,2013年成为美国公民并放弃英国国籍。司法部指控其隐瞒犯罪记录,申请过程中存在欺诈。杜克告诉NPR,他在诉讼过程中找不到辩护律师,亦无法前往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出庭。目前已被法院裁定失去美国国籍,成为无国籍人。“看到判决那一刻,我的心碎了,我的世界崩塌了。”

卢贝特教授特别关注儿童的状况:“如果一个人的国籍被撤销,那么通过该人取得国籍的子女也将陷入不确定境地。”政府尚未回应:若撤销使某人成为无国籍者,或其子女国籍受到影响,将如何处理。坦普尔大学(Temple University)法律技术研究所执行主任劳拉·宾厄姆(Laura Bingham)警告:“一旦你开始对已获得公民身份者重新‘提出问题’,就是对所有人的危险滑坡。”

根据罗伯逊教授的研究,去国籍在1967年被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裁定不符合民主制度核心价值。那之后的几十年中,美国每年只有极少数去国籍案件,直到奥巴马政府重新启动审查机制。她担忧在特朗普的“最大化执行”政策下,政府可能针对并无严重违法行为的人展开去国籍诉讼。

(编译:C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