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综合中国证券时报、财联社报道,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为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着力提升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是《意见》的重点部署内容。

在信贷支持方面,《意见》强调,要发挥其主渠道作用,支持金融机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在确保覆盖经营成本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自主理性定价,合理适度扩大客户支持范围,促进消费贷款提质增量,增强金融服务可持续性。

《意见》还明确要强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包括设立5000亿元(人民币,下同)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对其余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服务消费重点领域涉农、小微企业贷款,给予相应支持等。

值得注意的是,“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是今年5月宣布推出的一揽子金融政策的组成部分。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再贷款工具着重从供给侧发力,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居民服务、养老托育、教育、旅游等服务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推动支持这些行业企业扩大投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居民高质量服务消费需求,拉动居民进一步扩大消费。

《意见》还明确要推动扩大商品消费、助力培育新型消费。在商品消费领域,《意见》主要围绕重点场景和重点人群,提出创新优化消费信贷产品,满足消费者差异化、个性化消费需求,继续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服务。例如,提出要积极开展汽车贷款业务,综合借款人信用水平、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在股权融资方面,《意见》提出,支持生产、渠道、终端等消费产业链上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通过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此外,《意见》还强调,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拓宽资金来源,扩大消费信贷规模。

除了强调要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金融在消费领域的三大发力方向:支持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支持提高消费供应效率、加强基础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