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综合香港中通社、香港大公报报道,5月8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正式施行。此法旨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保障,增强其发展的确定性和信心,成为民企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

在国新办记者会上,郑备说,这部法律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首先,它稳定了市场预期。通过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以及平等对待、公平竞争等基本原则,彰显了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

其次,针对民营企业关切的问题,作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例如,在市场竞争方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生产要素使用上,确保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等资源。此外,还强调了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为了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郑备表示,该法不仅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工程,还在投资融资、科技创新等方面提供了专门的支持措施。特别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发挥作用,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建设。

郑备表示,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见效,将从破壁垒、拓空间、优服务三个方面强化举措,重点在破除障碍、治理拖欠、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落实纾困政策、加强政企沟通五方面下更大功夫。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交通运输、能源、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推出总投资规模约3万亿元人民币的优质项目,为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

中国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介绍,这部法律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