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5-05-07 00:32
【侨报记者崔国萁5月6日纽约报道】当前涉及房东房客的诉讼纠纷在法庭往往拖延多年,让屋主苦不堪言。州众议员郑永佳近日在纽约州众议会提出A7982提案,要求修订现行的《不动产诉讼和程序法》(RPAPL),规定相关案件在房屋法庭进入实质性争议阶段后,必须在六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决。
州众议员郑永佳近日于布碌仑举行说明会,向以华裔为主的业主介绍了他提出的法案。据悉,其提出的A7982提案,建议修改《不动产诉讼与程序法》第745条,要求所有已进入实质性争议阶段(Issue Being Joined) 的案件,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或裁决。
目前该提案正在州众议会住房委员会审议中,尚未提交大会表决。然而,该提案因其简化房屋法庭程序,减轻受长期诉讼影响的小业主负担的潜力而备受关注。
郑永佳近日在布碌仑举行说明会介绍他提出的法案。(郑永佳办公室提供)
会上郑永佳强调,现行的房屋法庭系统对房东和租客都不利,案件一拖就是数年,“在经过两党讨论后,我们认为六个月的期限是一项合理的改革。同时,我们也致力于解决其他领域的房东与租客间的纠纷,并为所有相关方找到公平的解决方案。”
在当天的说明会上还讨论了新的租金稳定法案,以及人们对当地社区计划设立游民所日益增多的担忧。据介绍,目前待决的州参议会S4659A 法案和众议会A4877A法案,均提议对1974年的《紧急租户保护法》(Emergency Tenant Protection)进行修订。如果获得通过,这些法案将扩大租金稳定法在住房紧急情况下的适用范围,包括纽约市拥有六个或六个以上单元的房产。
郑永佳指出,随着六月立法会议的临近,选民的知情和参与至关重要。这些法案影响深远,可能影响所有至少拥有一个出租单元的房屋。
因此,他敦促利益相关方参与进来,请“联系我们,我们需要团结起来,组织起来,采取行动,这是我们为全市屋主和社区创造公平可持续未来道路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