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5-05-02 00:02
【侨报记者崔国萁5月1日纽约报道】布碌仑八大道华裔男子陈胜茂(Sheng Mao Chen,音译,下同) 在2019年刺死情妇案,于5月1日进行结案陈词,主审法官陈丹尼(Danny Chun)法庭上裁决被告面对的一级过失杀人和二级谋杀指控不成立,只有一级误杀(Manslaugter)罪名成立。
该轰动一时的命案发生在2019年7月22日晚间,当时为电召车司机的陈胜茂,在布碌仑八大道交46街附近自家门前挥刀捅杀了情妇郑秀荣(Xiu Rong Zheng),随后逃往印第安纳州。但他在当地70号州际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因开车低于限速,遭警方截停和逮捕,随后被遣送回纽约受审。
该案在经历了新冠疫情、延宕等近6年时间后,于上周正式开审,法官先后听取了查案警探、警察、法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被告好友的证词等。
在八大道家门口刺死情妇的华男陈胜茂。(本报档案照)
在4月29日的庭审中,被告好友邹启彰(Qizhang Zou)出庭作证时曾称陈胜茂是醉酒下一怒之下误杀了郑秀荣,并说案发前他们吃饭时陈喝了五六瓶啤酒,有点醉了。在邹启彰接到郑秀荣说要去陈家闹的电话后,陈匆忙离席,不久命案发生。
5月1日被告律师陈词时表示,被告是在突遭死者跑去家中闹而导致情绪不稳,并辩称被告是强迫行为(Compulsive Behavior),不是预谋杀人,且没有证人,也没有凶器证据,其身上还有防御性伤口,这些都显示他动机和计划性不足。
检方则反驳到,邹的证词证明当天陈胜茂饮酒量正常,非酒醉后犯罪。检方还指出,死者身上有18处砍伤,甚至一些伤口长达6英寸。而被告在行凶后冷静返家洗净血迹,在未告知家人下带着4000元逃亡,过后却要求家人统一口供,明显不是情绪失控,而是因死者拒绝分手,早已有报复杀人之心。
在控辩双方陈词后,法官陈丹尼表示,没有明确证据显示被告早有杀人意图,且检方也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一开始就已有杀害对方的意图。此外,法官还从被告与死者间的通话推测双方都有问题,被告可能是在死者语言刺激下致情绪失控。
随后法官裁决,被告一级过失杀人和二级谋杀不成立,但一级误杀罪成立,并定于5月28日进行量刑宣判。根据相关法律,一级误杀罪名的成立,将让被告面对最低5年至最高25年的监禁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