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崔国萁10月8日纽约报道】美国司法部指控中国华为科技公司从事有组织犯罪,并窃取美国先进技术和商业机密,犯下电信和银行欺诈等罪行一案,8日在纽约东区联邦法院续审,检方传唤了多名证人,这包括思科前技术行销工程师以及法国巴黎银行两名时任高阶主管。

思科前技术行销工程师杰克林(Brian Jacklin)当天出庭作证,他拥有30年网通业经验,在思科负责向员工、业务人员及客户介绍产品,并参与分析竞争对手设备。

杰克林作证时指出,他在2002年奉命检查一台原厂包装的华为3640型路由器时,发现其指令阶层、指令及说明文字与思科机型“惊人地相似”,且出现数个思科专有协定(proprietary protocol)。

他在上报主管后,又花了约一个月深入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制成试算表,将完全相同者标为黄色,非常相似者标位浅蓝色。结果他发现在EIGRP、IGRP及HSRP三个思科专有协定章节,华为3640型路由器有超过20项指令几乎全为黄色,更有超过10项被标为浅蓝色。他表示,业界本有同等功能的标准协定,竞争对手放入思科专有协定并不合理,且“相似程度高到近乎为抄袭”。

而辩方律师则表示,试算表中许多相同指令来自业界共用的公开协定,并指出杰克林仅比对了2002年的旧版本,华为日后改写的指令并未包括其中。随后,辩方和杰克林在法庭上展开了多个回合。

 华为案连日来在纽约东区联邦法院持续审理中。(美联社)

8日,该案传召的另两个证人是法国巴黎银行时任两位高阶主管。据悉,联邦检方在华为案上的一项指控是华为帮助伊朗、北韩建立网路系统,并透过香港的星通技术,帮助伊朗情报部门监控中国公民。而当天检方传唤两名银行人士,为的是了解华为是否有诚实地向银行申报。

证人布兰特(Romain Brante)曾于2010至2014年担任法国巴黎银行资深银行家,负责华为等亚洲企业的欧洲业务。他作证说,华为在2013年曾两度向该行表示已限制伊朗业务、遵守国际制裁,并称星通技术仅是“业务合作伙伴”。

但检方出示的2013年1月通话备忘录记载显示,华为曾向巴黎银行表示,自2011年初起已不承接伊朗新业务,当地销售“远低于1%”,并硕该公司遵守联合国、美国和欧盟的制裁。接着在12月,巴黎银行因大幅提高对华为的额度,要求华为填写OFAC合规问卷时,华为在回答中否认与伊朗革命卫队和北韩有业务往来,称星通技术为业务合作伙伴之一。对星通技术是否曾于2010年向伊朗业者投标出售惠普设备,华为回答称“不清楚”。

葛然(Pierre Gourain)是当天的第三位证人,他曾于2016至2018年担任法国巴黎银行全球制裁谘询主管,负责全集团呈报的美国制裁及出口管制案件。

葛然法庭上表示,银行必须将制裁转化为作业程序以拦下违规交易,且政策通常比法规更严格,即使客户在美国境外,也须遵守该行的美国制裁政策。若客户从事受禁活动,银行可能被认定助长该活动,并可能撤回部分产品或终止往来。
据悉,巴黎银行在2014年对华为及其各子公司进行客户审查时,华为以标准问卷向银行表示遵守欧美法规,并称伊朗营收仅占极小比例。

对于布兰特和葛然的证词,辩方当天在法庭上试图说成是银行当时以争取业务为重,轻忽了合规的重要性才导致疏漏。且辩方还强调,巴黎银行合规部门从未直接接触华为,依赖的资料由客户提供,且华为曾主动揭露与受制裁国家的往来,但银行仍持续合作。

华为案随后会继续审理,预计将持续三至四个月。目前华为对美国司法部指控的所有罪名均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