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纽约讯】包括纽约在内,大多数美国人的标准工作周为40小时,但如果某些立法者的提议得以实现,这一标准可能会发生变化。

根据pix11报道,在立法者推动将标准工作周从40小时缩短至32小时的提案之际,这一标准正面临来自州和联邦层面的新挑战。

“四天工作周”概念因“四天工作周运动”(4 Day Week Campaign)等倡导团体的推动而受到关注。该团体支持这样一种模式:在保持生产力不变的前提下,员工工作时间减少,但仍能获得全额薪酬。

2026年9月8日,参议员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和加利福尼亚州众议员马克·高野(Mark Takano)在国会重新提交了《三十二小时工作周法案》。该法案旨在逐步缩短工作周,并规定对于工作时间超过32小时且不属于豁免类别的员工,必须支付加班费。

纽约市此前已着手探索这一模式,针对部分公​​职人员启动了四天工作周的试点项目。

2024年1月,时任市长埃里克·亚当斯(Eric Adams)表示,该项目是与工会DC 37合作设立的,旨在惠及那些因工作性质或其他限制而无法远程办公的员工。

40小时工作周制度确立于近90年前,自那时以来,人们的工作方式已发生了巨大变化。

2026年9月,立法者指出,手机、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了员工的生产力,但由此产生的经济收益并未由员工公平分享。

尽管新的四天工作周方案尚未正式获批,但缩短工作周可能带来以下影响:

减少通勤次数及环境影响

改善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降低育儿成本

减少病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