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6-08-12 00:41
【侨报纽约讯】作为纽约近十年来最具代表性的巨型烂尾工程之一,史坦顿岛北岸“纽约之轮”(New York Wheel)开发项目曾吸引大量中国籍EB-5投资者。随着项目夭折,不少人血本无归,同时面临移民风险。一对当年各投50万美元的中国籍母女,多年后绿卡申请双双被拒。其中女儿刘露露(Lulu Liu,皆音译)诉诸联邦法院,但因未先完成规定的行政上诉程序,日前遭法院驳回;母亲刘丽(Li Liu)的诉讼则仍在继续。
据公布,刘姓母女二人于2016年底分别投资50万美元于史岛北岸“纽约之轮”地标摩天轮项目,并向移民局(USCIS)提出EB-5申请。该计划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投资能够创造至少10个全职就业机会的商业项目,申请美国绿卡。
但时隔多年后的2024年底,移民局驳回了两人的申请,称她们均未能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此后母女二人都提交文件对这一决定提出异议,但采取了不同途径。
母亲刘丽向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正式上诉,2025年5月遭驳回;女儿刘露露则没有向AAO上诉,而是向当地办事处提出重新开启及复议案件的动议,该请求于2024年12月被拒。

史岛“纽约之轮”项目效果图。(S9 Architecture/Perkins Eastman)
两人随后于2025年10月共同向联邦法院起诉国土安全部、移民局及相关官员,要求法院认定拒签决定违法并命令重新审查案件。
联邦政府随后要求驳回刘露露的诉讼,指出国会2022年通过的《EB-5改革与诚信法案》规定,EB-5申请人在寻求司法审查前,必须先用尽所有可用的机构内部上诉程序。刘露露一方则辩称,相关机构规定原本将上诉列为可选程序,且其申请早在2016年提交,不应适用2022年的新法;同时,即使提出上诉,鉴于移民局极少推翻涉及资金来源的决定,也只是徒劳。
对此,华盛顿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日前作出裁决,法官沃尔顿(Reggie B. Walton)逐一驳回这些主张,认为国会立法效力高于行政机构一般规定,而且移民局直到2024年、即新法生效后才作出最终决定,因此新法适用于刘露露的案件。法官同时指出,既然法律明确要求先完成行政上诉,法院不能仅因当事人认为上诉可能失败而给予例外。
法院因此裁定,女儿刘露露在起诉前没有完成AAO上诉程序,法院无权审理其诉讼请求并予以驳回。相较之下,母亲刘丽已经完成正式AAO上诉,政府没有要求驳回她的诉讼,因此其案件仍将继续审理。
据媒体报道,曾为史岛北岸旗舰开发项目的“纽约之轮”,共从412名EB-5投资者手中筹得2.06亿美元,每人投资50万美元。项目早期尤其受到中国投资者青睐,纽约之轮公司负责人2014年曾表示,当时已有约300名中国投资者参与,占外国投资者至少九成。项目后来陷入财务困境,最终于2018年夭折,摩天轮从未建成,投资者的本金和移民资格一度同时面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