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韩清湲8月5日纽约报道】随着纽约市“第二居所税”的征收,州府也将值此机会查处偷税漏税行为。

州长霍楚发言人Jen Goodman在一份声明中称,州税务和财政厅将利用纽约市征收“第二居所税”的房产清单来帮助查处偷税漏税行为,“设立‘第二居所税’的目的是确保那些有能力购买豪华第二套住房却无需缴纳纽约州所得税的人,仍然为他们所受益的城市做出贡献。如果你为了逃避税收而谎称自己是非居民,现在是时候坦白了——否则,我们的税务和财政部门将采取行动,确保你缴纳应缴的税款。”

在声明中Jen Goodman并未透露税务部门将如何利用纳税记录来识别欺诈行为,但有税务和房地产专家警告那些报住在税率较低州的符合纽约州所得税缴税条件纽约居民可能会面临严格的审计,包括审查通行费记录、手机数据和信用卡交易记录。
根据纽约州法律规定,如果居民每年在纽约州居住至少184天,则必须缴纳州所得税。这项查处行动可能会迫使部分纽约市业主缴纳“第二居所税”,或者选择申报纽约州居民身份,从而放弃在其他州享受的较低所得税率(如果他们在这些州拥有房产)。此外,居住在纽约市并符合半年居住标准的业主若在其他州报税、获得驾照或在纽约州以外注册车辆并悬挂外州车牌,也可能面临严厉的处罚。

上月市税务局(DOF)已向约17000名可能需缴纳“第二居所税”的业主发出信函,以提示其可能需要缴税。此前市长曼达尼也已宣布将业主申请豁免截止日期延长至9月18 日,以方便更多业主核查自身是否符合缴税条件。
市政厅发言人Matthew Rauschenbach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曼达尼政府致力于确保每一位欠缴‘第二居所税’的纽约市民都缴纳该税款,并帮助那些未申请豁免的人。市长也认同州长的目标,即符合资格享有税收优惠或豁免的居住在纽约市的居民,才应当获得这些优惠或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