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据香港中通社报道,近日,中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支持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同时攻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项目由试点高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以备案制方式进行设置。

中国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29日介绍,“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由试点高校自主设置,围绕科技发展、产业变革、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等重大需求,依托具有显著优势的学科专业和学科交叉平台,组织多学科交叉融合、协同育人,支持项目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同时攻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培养具备跨学科视野、具有较强学科交叉研究和转化应用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