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9月2日,华盛顿联邦地方法官梅塔裁定,谷歌在搜索引擎领域形成的垄断行为违法,并要求公司进行调整,限制其利用排他性策略导流的做法。但法院拒绝司法部提出的更强硬措施,包括拆分Chrome浏览器及禁止与设备厂商的默认搜索协议。

梅塔在长达226页的判决书中指出,谷歌长期通过巨额合约锁定在手机与电脑的默认搜索位置,每年支付超过260亿美元,但全面禁止此类协议可能“弊大于利”。因此,法院允许这些协议继续存在,同时要求谷歌向竞争对手开放部分核心数据,包括

来自数万亿次查询的搜索索引与历史记录,以帮助改善其他搜索引擎的结果质量。

这一判决是在司法部历时近五年的反垄断诉讼背景下作出。司法部反垄断主管斯莱特称这是“美国人民的重大胜利”,尽管部分诉求未被采纳。谷歌方面则宣称裁决印证其观点,认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已加剧竞争,“用户完全可以自由选择服务”。谷歌已表示将对此前确立其垄断地位的裁定继续上诉。

业内批评者认为措施过于宽松。自由市场监督组织负责人讽刺道:“你不会判一个抢银行的人写感谢信就了事。”不过,投资者显然视此为轻微惩罚,谷歌母公司Alphabet股价在盘后大涨逾7%,市值一夜增加近2000亿美元。苹果股价也随之上涨3%,因其每年从谷歌获得逾200亿美元的默认搜索分成未受影响。

法官拒绝强制出售Chrome,理由是缺乏充分证据证明浏览器是谷歌垄断的关键工具。但谷歌必须对DuckDuckGo、必应等竞争对手开放部分搜索数据库,以促进更公平的竞争。与此同时,谷歌仍面临另一宗反垄断诉讼,涉及其数字广告业务,司法部计划本月展开庭审,寻求更大规模的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