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联合国最高法院周三表示,各国必须合作应对“紧迫且关乎生存的气候变化威胁”,减少排放。这份意见可能决定未来的环境诉讼走向。

据路透社报道,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简称ICJ,又称世界法院)指出,如果各国未能履行气候义务,在特定情况下,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可提起诉讼。

这一裁决立即获得环保组织欢迎。法律专家称,这是向请求澄清各国责任的小岛屿国家和低洼国家的重大胜利。

法官岩泽雄司(Yuji Iwasawa)表示,各国有义务遵守气候条约对其提出的“严格义务”,不履行即构成违反国际法。
“各国必须合作,实现具体的减排目标。”岩泽在宣读咨询意见时说。

他表示,各国的气候计划必须具备最高雄心,并共同维持标准,以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包括将全球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

在国际法下,他指出:“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人权,是享有其他人权的基本前提。”

岩泽在宣读这份超过两小时的意见开头,指出了问题的成因和集体应对的必要性:
“温室气体排放无疑是由人类活动造成的,并且不受地域限制。”
他表示,历史上富裕的工业化国家排放最多,应在解决问题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15位法官的裁决虽无约束力,但具有重要的法律和政治分量,未来的气候案件难以忽视这一意见。
“这是全球气候问责进入新时代的开始。”绿色和平组织(Greenpeace)法律顾问丹尼洛·加里多(Danilo Garrido)表示。

国际环境法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高级律师塞巴斯蒂安·杜伊克(Sebastien Duyck)表示,大排放国可能面临诉讼:
“如果各国有防止气候危害的法律义务,那么受害者就有权获得救济。”

联合国去年发布的《排放差距报告》(Emissions Gap Report)显示,若按各国现行气候政策,全球升温将比工业化前水平高出3摄氏度以上。

随着环保人士寻求追究企业和政府责任,气候相关诉讼激增。伦敦格兰瑟姆气候变化与环境研究所(Grantham Research Institute on Climate Change and the Environment)的6月数据显示,近60个国家已提起近3000起气候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