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崔国萁7月8日纽约报道】均为一个庞大的华人洗钱组织(Chinese money laundering organization,简称CMLO)的两名中国公民和一名纽约史岛华人,本周一对涉及贩毒收益的洗钱指控于北卡州联邦法庭认罪,此三人是这宗诉讼中六名被告中最后认罪的。

根据法庭文件,来自中国的38岁华女方恩华(Enhua Fang,音译,下同)和30岁华男卢建飞(Jianfei Lu),以及来自纽约史坦顿岛的36岁华女甄淑君(Shu Jun Zhen),都是CMLO洗钱组织的成员,该组织洗钱超过9200万美元,这包括主要通过墨西哥进口和分销非法毒品至美国而获利。

其中方恩华是CMLO的组织者,她指挥一群走私者从美国各地的个人那里收取包括贩毒在内的非法活动所得。为掩盖非法资金的性质,这些走私者随后将通常超过1万美元的非法资金存入CMLO控制的空壳公司银行账户。方恩华使用多部手机,且定期更换电话号码以及多个加密通讯应用程序与CMLO的海外特工和美国毒贩进行沟通。

根据认罪协议,方恩华承认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她个人至少洗钱9000万美元的非法资金。且她还进一步承认,其知道在共谋中洗钱的资金包括贩毒所得或用于促进贩毒的资金。

根据法庭文件,华男卢建飞从美国毒贩那里收集贩毒所得,并使用真实和虚假身份将这些非法资金存入CMLO其他成员注册的空壳公司银行账户。卢还担任CMLO的经理,在他于中国期间,负责协调大宗现金提取和存入,并为CMLO的走私者获取假驾照,用于将非法资金存入美国各大银行。

根据认罪协议,卢建飞承认他实际知情并参与了2500万至6500万美元非法资金的洗钱活动。且卢进一步承认,他知道该共谋洗钱的资金包括贩毒所得。

根据法庭文件,史坦顿岛的甄淑君在方恩华和卢建飞的指示下,使用真实和虚假身份提取并存入了近2500万美元的非法大宗现金,这包括贩毒所得。根据认罪协议,甄承认她知道该共谋洗钱的资金包括贩毒所得或旨在促进贩毒的资金。
本周一,方恩华和甄淑君分别承认一项共谋洗钱罪、一项为掩盖非法所得的性质、地点、来源、所有权和控制权而进行的洗钱罪,以及一项涉及犯罪所得财产超过1万美元的金钱交易罪。卢建飞承认一项共谋洗钱罪、两项洗钱罪,以及两项金钱交易罪。

据悉,被告每项共谋罪和洗钱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每项金钱交易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将根据美国量刑指南和其他法定因素,确定各自的刑期。

至本周一,所有被指控的CMLO成员均已认罪,这包括之前已在今年4月30日认罪的中国公民夏毛轩(Maoxuan Xia)、于舟(Zhou Yu)和加州华男林少能(Shao Neng Lin)。至此,这个猖獗的华人洗钱组织已被彻底瓦解。

▲方恩华、甄淑君和卢建飞(左至右)7日对涉及贩毒收益的洗钱指控认罪。                                                                   (来自司法部)